• 公示
    鄂尔多斯高新区综合保障中心
    后勤保障服务单一来源
    采购方式的公示
    一、项目信息
    采购人: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保障中心
    项目名称: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保障中心后勤保障服务
 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:根据 《关于印发市公安局内设机构、直属机构、派出机构<职能、机构、编制清单>的通知》(鄂公政发[2025]29号)文件及《鄂尔多斯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机构调整后单位新成立、撤编及变更情况的通知》(鄂消[2026]7号)文件,为新增94位工作人员提供早、中、晚餐保障。
 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:629085.6元
  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:
    (一)法律依据
  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三十一条规定: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,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:
    1.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;
    2.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;
    3.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,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,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。
    同时参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第二十七条、地方财政部门关于政府购买服务单一来源采购的相关规定,结合本项目实际,符合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条件 。
    (二)事实依据
    1、保障服务一致性与配套性,确保服务无缝衔接;
    2、就餐人数增加属不可预见的客观变化,符合特殊情形;
    3、原供应商服务优质稳定,具备唯一适配性;
    4、添购规模符合法定比例。
    经测算:本次采购金额为629085.6元(2年),未超过原合同3587976*2年=7175952元的10%(即71.7万元),完全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三十一条第三项“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”的规定,可依法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。
  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: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,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,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,现特申请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。
     
     
    二、拟定供应商信息
    名称: 榆林市银鑫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
    地址: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富康东路流水逸居商部二层02号
    三、公示期限
    2026年04月27日至2026年05月06日
    四、其他补充事宜
    对以上公示内容,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间内携带书面材料与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,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。
    五、联系方式
    采购单位: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保障中心
    地址: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
    邮政编码:017000
    联系人:田先生
    联系电话:15847373333
    代理机构:内蒙古中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
    地址:鄂尔多斯市东胜区
    邮政编码: 017000
    联系人:郭先生
    联系电话:18704771613
    2026年04月27日